体育馆使用管理规定
一、 进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。
二、 进馆人员须更换软底干净无尘运动鞋,否则严禁进馆。
三、 注意保持公共卫生,馆内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,乱丢杂物,凡带有甜性的饮料一律不准带入场馆。
四、 馆内严禁在地面、墙面等处随意刻画、涂写,馆内严禁故意用球类向墙面、门窗投掷,造成损坏者需按价赔偿。
五、 馆内不得故意高声喧哗,严禁打闹、斗殴。
六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馆内器材需履行借用手续方可使用,使用后应及时归还,损坏丢失需按价赔偿。
七、 严格遵守开闭馆时间,未经军体部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,如有使用需求,需实现履行报批手续方可入馆。
八、 雨雪天使用本馆,所有雨雪用具一律不得带入馆内,需放在指定存放地点。
九、 凡使用馆内灯光、音响等设施,需有负责老师指定专人操作,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使用。
十、 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维护馆内卫生,管理人员要做好相应服务,确保体育馆的正常运行。
体育馆安全与防火管理制度
一、 任何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以确保场馆及个人人身安全,对于故意违反管理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权力进行批评,必要时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二、 体育馆内严禁吸烟,严禁使用明火,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类产品。
三、 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及化学物品进入馆内,严禁携带各类宠物进入场馆。
四、 未经工作人员允许,任何人员不得随意乱动体育馆内所有消防器材设施。
五、 严禁学生上体育课时佩戴胸针、校牌及各种证章。
六、 严禁携带各种金属及尖锐物品进入体育馆。
七、 体育馆内所有固定体育设施及体育耗材,须经任课老师及工作人员许可并履行使用手续方可使用,在未经任课老师及工作人员允许,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搬动及使用馆内任何体育设施及体育耗材,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后果自负。
体育馆开闭馆时间表
8:00——11:30 | 学生上课 |
11:45——13:30 | 教工活动 |
13:30——15:30 | 学生上课 |
15:30——17:30 | 训练度训练 |
18:00——20:00 | 学生活动 |